女兒家

在家做女子的事。起床後仍穿著Calvin Klein睡褲便去做飯,虔誠地洗米,切菜,猜量著兩個人的食量,為著填飽肚子而工作。下午外面刮風,同屋坐在窗邊做女紅,我跟淑靜電郵,我央她為我手做幾件牡丹的小玩意,要骨的要玉的,她又寄一些蓮花的給我,同屋看著便讚嘆。上次在樓下超市見有四枝的荷苞,賣花的小子說襯什麼什麼好看,同屋跟我左拼右拼,其實早知道荷是要獨個兒的,那是氣質的問題,不過不好意思一口推卻人家。後來荷沒有開便香了,我埋怨超市賣雪藏過的花。男人以為女子愛花是虛榮,或世上不知情不識趣的女子是多的,才令大家有此觀感。上次保羅伉儷來訪,荷是為賢夫婦買的,招待朋友的歡喜,是與生俱來的歡喜,跟虛榮說不上關係。每在家籌措時便想起此時此刻裡的梅麗史翠普,聽著歌劇弄著海鮮,人生裡最實惠及最遙遠的事情都在一個女人的手中耳邊,女子存在,是自己的女皇,所有她帶進家中的男人都是王,因為她的高貴和容量都足夠讓懂她的男人成王,而男人只要做男人便即時擁有女人的肉體和靈魂,人生是非要如此不痛快。男人總不可以巴巴的走在女人後面,替她拿手袋。知我的人原諒我為著美觀和質感的事情會神經兮兮。生辰妹妹們送我古董的傘,金屬的傘骨,要開要雙手的,開的時候靜靜的,一種舊的藍色綠色白色,最幼細的點和線,交錯,在毫無用處的地方車了一線暗骨,扮野到暈,或許我早該添這件道具,恰好配我軍藍的Hunter水靴。跟淑靜說著,竟想去一趟上海了,上次要去的董家渡仍未去,真是窮心未盡色心又起。

4 Responses to “女兒家”

  1. 細 writes:

    「因為她的高貴和容量都足夠讓懂她的男人成王,而男人只要做男人便即時擁有女人的肉體和靈魂,人生是非要如此不痛快。」

    在你身邊幾年為我省不少煩惱。人生確是如此才會痛快,我急不及待想要成為自己的女皇。

  2. 茵 writes:

    上回那荷花真的極美(未開也很美啊,就那蕾苞的形態),我和保羅都看了又看,謝謝你倆的心思。每次和你倆相聚,保羅都絮絮的和你倆談他喜歡的電影、音樂、書,還有別的,我平常很少見到他談得這麼暢快,就像打球找到了對手,得意忘形。他平常少外出交際,只喜三兩朋友相聚。常想向你倆說聲謝。

    那傘一定美極,那麼細緻的美,怎麼捨得在擁擠嘈吵的街道上用呢。

  3. H H writes:

    細,我最近在想,做人,做女人,剩下來的便是對人的熱愛及自我的格調。中間有一個點,找尋它是樂趣。又其實有比大家想像中多的男人,懂得。我們總要願意相信他們懂得,否則他們不會懂得,而因為覺得他不懂,而不去維持熱愛的溫度,加深格調的味道,然後最終大家幸福地失去了熱情格調,失去了做人做男人做女人的樂趣,人生便很乏味。

    茵,保羅不嫌我們悶就好,跟你們談天是什麼都說,張狂地一點包袱也沒有,實在暢快,秋天,來我家吃蟹,我熱了紹興酒相送。

  4. 茵 writes:

    吃蟹喝酒,好啊。秋風既起,氣氛都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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