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年
Thursday, 24 February 2011
今年二月是我在網上寫作的第十個年頭。
命運播弄,過去十年中用了七年時間,以另一個方式去言語。
然後發現,人,不是亦舒寫的科幻故事裡的一束腦電波,人是有手有腳的。
也發現了,腦袋用三分鐘明白的事情,身體可能用三個星期去明白。
但叫我震撼的,是腦袋在三個月之後便忘記的事情,身體三年也無法忘記。
我們能用我們的身體去讓人感受深刻。
深刻在心底很久,多麼久,即使我們生離,我們死別,那份苦楚和甜蜜常新。
很多人會選擇三分鐘而不會選擇三個星期。
這是正常到無倫的。
而且兩者沒有優劣,是個人價值取向,亦也許是個性使然。
但假如倒頭來,真有三個月和三年的分別,我會選擇,三年。
性格不浪漫,只是因為有些人叫我肯定,那三個星期是值得的。
他們值得我用整個人去記住。
後來即使這些人不在,他們已經把我變成了這樣的一個人,三年,已經是我的一部份。
十年後的今天,這裡的題材愈來愈單一,主要是對身體對人與人之間關係的關懷和好奇。
一事無成,茫茫人生,能抓住這半點頭緒,未嘗不好。